为了加强数学学科的建设,提升学科的竞争力,经党政联席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从我院年度学科建设经费中划出一定额度的人员经费,聘用一定数量的访问学者(含短期博士后、博士),具体办法(试行)如下:
一、 访问学者申请办法:
1. 访问学者在征得我院被访问教师同意后,在数学科学学院网页上下载“访问学者申请表格”填写访问学者信息,把填写好的表格发给学院学科秘书 (mathxk@bnu.edu.cn) ,由学科秘书核实相关信息,被访问教师签字后提交学院审批。
2. 我院老师也可以主动邀请同行来访问,填写“访问学者申请表格”。把填写好的“访问学者申请表格”发给学院学科秘书(mathxk@bnu.edu.cn),并提交签字电子版,由学科秘书提交学院审批。
3. 每位教师每年的访问学者的资助期限总和不超过30天。
4. 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名义邀请访问学者,访问时长可不受限制,一事一议。
5. 获得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组成员,在项目执行期间,不再享受访问学者津贴。
二、 访问学者酬金标准:
访问学者须为非北京师范大学各校区、非拟访问校区所在城市的大学和科研单位的教学和科研人员以及博士生,酬金标准分为四类:
教授每天500元;
副教授每天400元;
其他(包括讲师、博士后等)每天300元;
博士生每天100元。
酬金发放由各校区财务负责发放。
三、 访问学者审批办法:
数学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对于学院学科秘书提交的访问学者进行审批,确定访问学者是否资助。
四、 访问学者管理办法:
1. 访问学者必须本人拿身份证或护照到访问校区负责秘书处报到签字(无特殊情况报到时间就是访问的起始时间),领取办公室钥匙(需秘书处统一安排办公室),秘书复印证件和确认银行帐号信息。特殊情况下无法签到的访问学者,提供访问期间的往返车票/机票,或住宿发票的复印件。
2. 访问学者访问结束后,离开时本人到秘书处归还办公室钥匙等,还钥匙时间即为劳务费截止时间。国外访问学者需提供《访问学者劳务收入表》、护照和出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3. 学院只资助访问学者的工作酬金。对于国内学者,学院将在访问结束后将酬金直接打入访问学者的个人银行账户。对于国外学者的酬金支付将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的规定办理。访问学者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等由推荐人或访问学者自行解决。
4. 学院网站上会公布访问学者的来访时间和办公地点,以方便同行讨论交流。
5.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未及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数学与复杂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数学科学学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