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数学与复杂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使用与管理,参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开放课题所需经费从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拨发的运行经费中列支。
第三条 申请条件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同行开放。资助对象为国内各研究单位、大专院校和其他部门科研人员及博士生和博士后,年龄一般应在六十岁以下。鼓励申请人员与重点实验室内部研究人员联合申请。每项课题的研究人员包括申请人以不超过5人为宜。
第四条 申报程序
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数学与复杂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报送本实验室。
开放课题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申请时间为4月(具体以当年通知时间为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athky@bnu.edu.cn。
第五条 审批程序
开放课题优先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分、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的研究项目。课题评审是在书面评审基础上,再由学术委员会决定是否予以资助。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审定,并通过Email通知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请不受理:(1)《申请书》不合要求,申报材料不齐全;(2)不符合资助范围。
第六条 课题管理
1. 每项课题的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课题获得资助后,从申请书被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期2年。
3. 课题结束1个月内,课题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开放课题总结报告》,将学术论文及其它与本课题有关的成果证明文件报实验室结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分为优、通过、不通过三个等级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如评为优者,实验室将优先考虑下一轮资助;评为通过者,按正常结题;评为不通过者,停止申请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
5、研究课题无法按期完成,要求改变研究内容,或要求中断,都必须及时向本实验室提出书面报告。
第七条 经费管理和使用规定
1、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费仅用于课题负责人及其参加人员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开放课题研究期间,进行资助课题研究时的相关支出,包括:差旅、住宿费、科研补贴,补贴标准可参照《北京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关于聘用访问学者的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将尽可能地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帮助。在原单位支出的与开放课题相关的费用不予报销,如遇特殊困难需要报销时,课题负责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过审查后方可在课题经费中核销。
第八条 研究成果归属规定
开放课题资助下取得的研究成果需在致谢或资助部分标注:
中文论文: 在致谢或资助部分,标注“数学与复杂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编号)资助”字样。
英文论文: Acknowledgements: Supported by the Open Project Program of Key Laboratory of Mathematics and Complex System(Grant No.),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九条 联系地址
通信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后主楼1328,邮编:100875
联系人:封达
电话:010-58808170
Email: mathky@bnu.edu.cn
第十条 其他
此章程中未定事宜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数学与复杂系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23年3月21日制定)